肉制品

本细则适用于肉制品安全监督抽检。

关键词:

粮食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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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1.预制肉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预制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调理肉制品(非速冻)是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绞制或切制后添加调味料等辅料,经滚揉、搅拌、调味或预加热等工艺加工而成,食用前须经二次加工的非即食类肉制品。如超市腌制的牛排,预制的黑椒牛柳、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等。

腌腊肉制品包括传统火腿、腊肉、咸肉、香(腊)肠、腌腊禽制品等。

 

2.熟肉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熟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熟肉制品是以鲜(冻)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发酵肉制品包括发酵香肠如萨拉米香肠、发酵火腿等。

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羊头、盐水鸭、酱牛肉、酱鸭、酱肘子等,还包括糟肉、糟鸡、糟鹅等糟肉类。

熟肉干制品包括肉干、肉松、肉脯等。

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烤鸭、烤鹅、烤乳猪、烤鸽子、叫花鸡、烤羊肉串、五花培根、通脊培根等。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圣诞火腿、方火腿、圆火腿、里脊火腿、火腿肠、红肠、茶肠、泥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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