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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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1.速冻面米食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速冻面米食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速冻面米食品是指以小麦、大米、玉米、杂粮等一种或多种谷物及其制品为原料,或同时配以馅料/辅料,经加工成型速冻而成的食品。根据加工方式可分为速冻面米生制品(冻结前未经加热成熟的即食或非即食速冻食品)和速冻面米熟制品(冻结前经加热成熟的即食或非即食速冻食品),包括速冻水饺、速冻汤圆、速冻元宵、速冻馄饨、速冻手抓饼、速冻油条、速冻包子、速冻花卷、速冻馒头、速冻南瓜饼、速冻八宝饭等。
2.速冻调理肉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速冻调理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速冻调理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及副产品为主要原料,配以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经调味制作加工,采用速冻工艺(产品热中心温度≤-18℃),在低温状态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食品。经简单切割未经调味的畜禽肉及副产品不属于本产品种类;非以畜禽肉及副产品为主
要原料制作的速冻制品不属于本产品种类。
3.速冻调制水产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速冻调制水产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是指以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经相应加工处理,采用速冻工艺(产品热中心温度≤-18℃),在低温状态下贮存、运输和销售的食品。仅经简单切割或去皮,不添加辅料或不经其他加工处理的水产品不属于本产品种类。
4.速冻谷物食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速冻谷物食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速冻谷物食品是以玉米、粟米、小麦等谷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或熟制)、速冻而成的食品,包括速冻玉米、速冻玉米粒、速冻粟米、速冻青麦仁等。不包括速冻调制食品。
5.速冻蔬菜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速冻蔬菜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速冻蔬菜制品是指以蔬菜为主要原料,经相应的加工处理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
产品包括速冻豇豆、速冻豌豆、速冻黄瓜、速冻甜椒等,不包括速冻玉米、速冻薯条(薯块、薯饼等)、速冻调制食品等。
6.速冻水果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速冻水果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速冻水果制品是指以水果为原料,经相应的加工处理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食品。注意,本细则所指的速冻水果制品是指水果经清洗除杂处理后对水果或可食部份进行造型、切片、制粒等处理,不添加任何辅料制成的速冻水果制品。
产品包括速冻樱桃、速冻蔓越莓、速冻草莓、速冻梨丁、速冻荔枝肉、速冻树莓、速冻黑莓、速冻黄桃条、速冻哈密瓜、速冻猕猴桃、速冻桑葚、速冻李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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