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本细则适用于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安全监督抽检。

关键词:

粮食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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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1.食用植物油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棉籽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油、油茶籽油、棕榈油、棕榈仁油、玉米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花椒籽油、椰子油、杏仁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等以及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

 

2.食用动物油脂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食用动物油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食用猪油、食用牛油、食用羊油、食用鸡油、食用鸭油、鱼油。

 

3.食用油脂制品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食用油脂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食用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等(不包括粉末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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