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描述
1.糕点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糕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包括糕点(不含月饼、粽子)和面包。糕点是以谷类、豆类、薯类、油脂、糖、蛋等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料,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以及熟制前或熟制后在产品表面或熟制后内部添加奶油、蛋白、可可、果酱等的食品。分为烘烤糕点、油炸糕点、水蒸糕点、熟粉糕点、冷调韧糕类糕点、冷调松糕类糕点、蛋糕类糕点、油炸上糖浆类糕点、萨其玛类糕点、其他类糕点。
面包是以小麦粉、酵母、水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料,经搅拌、发酵、整形、醒发、熟制等工艺制成的食品,以及熟制前或熟制后在产品表面或内部添加奶油、蛋白、
可可、果酱等的食品。分为软式面包、硬式面包、起酥面包、调理面包、其他面包。(注:馒头、花卷、包子、窝头等主食产品及青团、馅料不在糕点抽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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