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

本细则适用于酒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关键词:

粮食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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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1.白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白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按产品的发酵工艺分为: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固态(半固态)法白酒原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低度酒。

按产品的香型分为: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凤香型、豉香型、芝麻香型、特香型、兼香型、浓酱兼香型、老白干香型、酱香型、董香型、馥郁香型。

 

2.黄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黄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主要包括:黄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等。

 

3.啤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啤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啤酒按色度分为:淡色啤酒、浓色啤酒、黑色啤酒;按杀菌工艺分为熟啤酒、生啤酒;也包括特种啤酒,如低醇啤酒、无醇啤酒、小麦啤酒等。

 

4.葡萄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葡萄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按色泽分类可分为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红葡萄酒;按含糖量分类可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甜葡萄酒;按二氧化碳含量分类可分为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低泡葡萄酒、葡萄气酒;也包括特种葡萄酒,如冰葡萄酒、贵腐葡萄酒、脱醇葡萄酒。

 

5.果酒(发酵型)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果酒(发酵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主要包括:山楂酒、猕猴桃酒、苹果酒等。

 

6.配制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配制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按使用酒基类别可分为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

 

7.其他蒸馏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其他蒸馏酒(白酒除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杜松子酒(金酒)、奶酒(蒸馏型)等。

 

8.其他发酵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其他发酵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指除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酒以外的发酵酒,如清酒、醪糟、奶酒(发酵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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