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描述
1.白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白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按产品的发酵工艺分为: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固态(半固态)法白酒原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低度酒。
按产品的香型分为: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凤香型、豉香型、芝麻香型、特香型、兼香型、浓酱兼香型、老白干香型、酱香型、董香型、馥郁香型。
2.黄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黄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主要包括:黄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等。
3.啤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啤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啤酒按色度分为:淡色啤酒、浓色啤酒、黑色啤酒;按杀菌工艺分为熟啤酒、生啤酒;也包括特种啤酒,如低醇啤酒、无醇啤酒、小麦啤酒等。
4.葡萄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葡萄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按色泽分类可分为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红葡萄酒;按含糖量分类可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甜葡萄酒;按二氧化碳含量分类可分为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低泡葡萄酒、葡萄气酒;也包括特种葡萄酒,如冰葡萄酒、贵腐葡萄酒、脱醇葡萄酒。
5.果酒(发酵型)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果酒(发酵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主要包括:山楂酒、猕猴桃酒、苹果酒等。
6.配制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配制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按使用酒基类别可分为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
7.其他蒸馏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其他蒸馏酒(白酒除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
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杜松子酒(金酒)、奶酒(蒸馏型)等。
8.其他发酵酒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其他发酵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产品种类指除啤酒、黄酒、葡萄酒、果酒以外的发酵酒,如清酒、醪糟、奶酒(发酵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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